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网络申报开始。现对申报开设选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分类
选修课分为通识类选修课程和专业类选修课程两类。
二、课程申请
(一)申报开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鼓励教授为本科生开课。
2.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二)申请开课程序:
此次申报不接受新增开选修课,连续两学期停开再次申请视为新开课。
1.申请开课的教师申请流程:
登陆教务网---教师用户登录---授课安排模块---提交选修课栏目---录入选修课相关信息---提交开课申请---完成网上申报
2.学院教务员审核流程:
登陆教务网---教务员用户登陆---教学计划模块---选修课管理栏目---对于学院提交的选修课计划进行审核,同意申报点击“通过审核”---完成审核工作
3.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
三、学分要求
通识类选修课的总学时为16或32学时,即开设学分为1学分或2学分;专业类选修课总学时为32学时或48学时,即开设学分为2学分或者3学分。
四、申请时间
开课教师申请时间:2016.4.7——2016.4.17
学院审核时间:2016.4.18——2016.4.20
所有选修课程的网上申报工作将于4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相互转告。
发布单位: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