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提交中期检查或开题报告之前应认真审核所指导研究生有关文档资料,了解学生选题准备或中期进展情况,经导师同意确认质量合格后研究生才可参加开题或中期检查。对于未达到导师或学校学术要求的同学,导师有权按规定对其开题或答辩进行延期处理并向学院报备。
2、硕博研究生应至少在开题或中检前10天向导师汇报准备情况并提交有关资料,及时按照导师意见修改。在中检前5天把定稿送交有关评审专家,请专家预审。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同学,导师或专家组有权取消其开题或中检资格并给出延期意见。
3、专家组评议是学术论文质量保障重要关口。评审专家应严格公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学科要求对学生开题与中检环节进行认真评议,对研究存在问题要提出明确改进意见。对于开题或中期检查存在严重问题不能通过或需要整改的研究生要明确告知评议结果及理由。如有需要中期分流的硕士研究生报备学院后可由学院启动相关分流程序。如博士生开题“不通过”,允许半年内修改、补充,再次申请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取消博士生资格。如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如仍不合格,则中断博士生培养。
4、研究生对导师指导或专家组评议过程如认为存在不认真、不公正等问题,可向学院研究生教务提交书面材料反应问题,进行申诉。
5、为加强论文质量管理及教师责任感,今后将执行培养环节质量问责制。在院内组织的论文答辩评审及校、省、部各级论文抽查中有专家就论文选题价值等涉及选题、开题或与中检环节密切相关等问题提出否定性意见或明确批评的,如情况属实,学院将对论文指导教师及评审组专家中对相关环节把关不严人员将进行问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硕士(博士)研究生开题或中检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写有导师和专家组意见及签字的1份纸质报告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8203(硕士:张老师;博士: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