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本年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
1. 5月6日至5月13日,2021级研究生自查本人“学业档案”建档和存档、各环节材料的完成情况。材料清单见下表:
以上材料请打印导师或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档进行存档。学院确定检查名单后,通知相关学生将“学业档案”盒交至学院教务进行检查。
2. 5月6日至5月20日,研究生授课教师自查2021—2022学年课程考勤表、课程评分标准和课程作业(或报告)。学院确定检查名单后,通知相关教师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教务进行检查。
3. 5月6日至5月20日,学院研究生教务自查2021—2022学年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教材选用、成绩提交等相关材料的系统录入情况。
4. 5月6日至5月20日,学院研究生教务检查已完成开题的2020级硕士生(含留学生)和2019级博士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学院督查阶段
1. 5月23至5月27日,学院督导组选定检查名单,详细检查学业档案、课程教学材料和开题报告,记录相关内容后存档备查。
2. 5月30至5月31日,督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学习质量较差的学生或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学院督导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情况反馈、约谈、期限整改、认定为违规材料并上报、认定为教学事故并上报”等措施开展相应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3. 6月1日至6月2日,完成全部自查工作后,学院完成并提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关于过程质量自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4. 6月1日至6月2日,学院建立年度自查档案库,并按照学校要求分别成册,按年度进行材料存档,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