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学校清明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清明假前及时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所辖的学生生活、学习场所、场地和实验设备、设施等认真进行一次仔细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要认真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车安全。
二、安排好清明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并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所属单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各单位负责人在清明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出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三、针对清明假期间师生出游的问题,各单位(包括成教、网络、中、小学等)在清明假前应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和学生的遵守法纪、安全出行教育和自防自救措施的教育,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的能力;特别要强调酒后不可驾车等,严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对假期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所在单位应及时、迅速地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动员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各单位应关注假期间的天气状况和自然灾害预警,及时提醒和通知假期出行的师生。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