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党发〔2012〕7号
中共湘乡市委
湘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5511”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5511”人才引进工程(以下简称“5511”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5511”工程,即从2012年开始,5年内共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5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名,全日制本科生1000名。引进的专业分布和职位设置涉及城市建设、规划、环保、工业、经济、商贸、旅游、农林、畜牧、水利、法律、管理、文化广播、计算机、财会及教育、卫生等领域,具体分年度设置招聘岗位和完成引进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引进。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重点引进一批当前急需、长远必需的专业型人才,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良、分布合理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队伍。
(二)政策激励。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策导向和激励,形成人才引进的良性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湘乡建设发展。
(三)以用为本。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积极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干事创业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打造平台。
(四)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调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产业和行业人才资源开发,促进全市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5511”工程引进的人才,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愿意扎根基层、服务人民;具有相关的行政管理知识和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素质或潜质。
(二)具体条件
1. 博士研究生(专家):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家,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专家,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硕士研究生: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本科生: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引进方式
人才引进一般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采取面谈形式;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及面谈形式;全日制本科生采取笔试及面试形式。
五、人才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并统一安排住房居住;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本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副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5万元。
(三)硕士研究生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2万元。
(四)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鼓励引进人才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奖励标准参照《中共湘乡市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党发〔2009〕21号)。
鼓励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或进入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产品研发、管理咨询等业务和服务。
鼓励企业自主引进高端人才,具体奖励标准参照《中共湘乡市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亲商安商的若干规定》(湘党发〔2011〕17号)。
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按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标准实行重奖。
六、人才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原则上首次聘期三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一年,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家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两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聘等综合配套的社会化人事人才服务。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逐步解决身份编制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引进人才个人德才表现,可择优聘任或调任科级领导职务,解决编制,明确身份,纳入全市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管理。首聘期结束,其他继续签约服务湘乡的人才,经考核考察合格,解决事业编制,办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续。
(三)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引进人才的定期考察和综合管理,引进人才原则上先安排在基层和企业实践锻炼半年。用人单位参照单位同类人员对引进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引进人才考核的程序和办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待遇调整、续聘、解聘的依据。
七、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实施“5511”工程是我市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部署,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的“5511”工程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全市上下联动、职责明确、统分结合、左右协调、分层推进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建立相应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作为“5511”工程启动资金、人才待遇保障、人才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打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开辟专题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5511”工程相关政策,积极推介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典型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
中共湘乡市委
湘乡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9日
(此件发至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中 共 湘 乡 市 委 办 公 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