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在校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在实践中成长成才,在学习中提升本领,按照团中央要求,经研究,团省委决定在寒假即将来临之际,继续组织开展“逐梦计划”相关工作,引导在校学生返乡参与社会实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公益原则。活动旨在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在校大学生岗位认识和实践能力,是一项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在校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坚持自愿参与。活动按照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在校大学生广泛参与,尊重学生的岗位选择。学生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为其提供实习鉴定等材料。
(三)坚持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申请参与实习的在校大学生公布公开,由申请参与的在校大学生、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实习岗位。
四、活动流程
(一)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栏目中的“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学校团委将对本校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岗位发布。用人单位登录系统,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在线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岗位要求,供在校大学生选择。
(三)岗位选择。在校大学生登陆系统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一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确定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四)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实习单位报到,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照岗位属地化管理原则,县(市、区)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实习学生进行常态化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五)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在网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实习完毕后交至综合楼256办公室)。
五、推进步骤
(一)宣传注册:
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栏目中的“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相关信息,填写简历,所有信息需真实可靠。
注意:提交后下载填写附件1-《XX学院-XX姓名-审核表》、附件2-《第X期XX学院逐梦计划审核通过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wenqingxie@126.com,无需提交纸质版。辅导员、学院团委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附件一、附件二后,学院将在每周六提交《第X期XX学院逐梦计划审核通过清单》至校团委,学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按时提交的《审核清单》通过审核,学生方可进行岗位申请。
备注:自2020.1.11开始为第1期,2020.1.18为第2期,一周为1个周期,以此类推,直至“逐梦计划”结束;
(二)岗位选择:组织学生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
(三)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实习,开展实习心得分享、实习风采展示等系列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组织开展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开展情况,评选先进典型。
六、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指导学生严肃、诚信填报选择岗位,对“逐梦计划”实践活动指定负责老师进行全程跟踪。
(二)对于双选成功且通过学校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见附件3),辅导员签字、学院团委、校团委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